生物質的定義廣義的生物質能包括通過植物的光合作用轉化和固定的所有太陽能。 生物質作為生物質能的載體有許多定義。 美國能源部(DOE)將生物質定義為:生物質來自植物和動物的有機物。生物質的類型:通常用于能源轉換的生物質可分為四類:木材殘渣(涵蓋源自木材和木制品的所有材料,主要包括:薪柴,木炭,廢木材和森林殘渣),農業廢棄物(所有廢棄物) 與種植和農作物加工有關。

例如:稻殼,稻草和動物糞便,能源作物(專門用于能源生產的作物,例如甘蔗莖和木薯)和市政固體廢物(MSW)。生物質鍋爐的詳細說明生物質燃料特性:根據瑞典和歐盟的生物質顆粒標準,生物質顆粒應具有以下特征。
直徑通常為8 mm,長度為直徑的4?5倍;破損率≤1.5%?2.0%;干基含水率≤10%?15%;灰分≤1.5%;硫含量和氯含量≤0.07%,氮含量≤0.5%;熱值:歐盟沒有明確要求,瑞典要求≥16.9MJ. 生物質的利用與轉化:利用生物質進行轉化的主要方式有三種:熱化學法,生化法和提取法。
熱化學法是指在高溫下將生物質轉化為其他形式的能量的轉化技術。 它主要包括四種方法直接燃燒(生物質直接燃燒以直接釋放熱量);氣化(將生物質部分氧化并在氧氣,空氣或蒸汽等氣態介質的參與下轉化為氣態燃料的過程。